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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革命者怎么预防被捕?以及被捕时怎么办?

对于被捕时的斗争手段问题,本文参考和大量采用双山的《一个革命者被捕时怎么办?》的内容,但做了必要修改和补充。因为原文作者是一个建国后流亡海外的托派,他政治上有许多错误的论断和对马列毛主义、社会时期中国的污蔑内容,但他在面对国民党的早期许多斗争经验总结(这些经验是我们目前还比较少的)和根据不同国家类型、镇压机关特点进行分类(但原文作者有一个分类分错了)并总结应对策略的方法是值得参考的。

所以本文尽力的去除了原文在政治上的有害成分,并尝试吸取作者正确的部分加以重新总结和补充,特别是补充有利于我们今天斗争实践的内容。除了原有作者的精华部分,新增加的内容中,特别是把目前的中国划为一个专门国家类型来分析,增添了对应策略和一些经验的补充(但这些经验目前来看还比较少),还增加预防被捕方面的内容。

一.革命者必然遭遇

一个革命的马列毛主义者如果被捕,他该如何应付,该如何自处?这一理当为每一个严肃的革命者提出与思考的问题(因为以革命为终身事业的人,一次或数次被捕乃是常规,不会被捕过的只能算是例外)。

革命本来就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如果我们通过以往的社会主义革命史和其他更早的资产阶级革命史来看,那些较早加入革命运动的人,几乎没有几个没遇到过危险的。尽可能防范危险和遇到危险时尽量采用合适的办法脱身是一回事,而不怕危险并把自己置于为无产阶级革命利益服务的基础上是另一回事。从这个方面来讲,一个马列毛主义者参加革命时就应该准备好总有作出牺牲的一天的觉悟,就应该做好为革命不怕危险的觉悟,那么他遇到危险时就不容易动摇。

当然,对革命忠诚只是一个必要条件,但对于预防危险和拜托危险问题来说还不充分。也不能具有那种左倾观点,彷佛认为革命者只要对事业无限忠诚,只要对迫害抱宁死不屈的牺牲精神,那就什么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了。

其实这样的想法并不充分符合实际,并非在任何场合都能适用。

诚然,忠贞不渝与宁死不屈是革命者能以对抗一切迫害的基本条件。没有这个条件,任何应付迫害的具体办法都无从谈起。但光靠这个精神显然还不足以有效地应付残酷奸诈的反动迫害。革命者也需要有勇有谋。“一死了之”并不是办法。(人家多半还想尽方法来防止你自杀呢!)何况对革命者来说,死的本身决非目的。只当他的死能够促进革命的机运,他的贪生将有害于革命之时,死才是值得争取的。因此,一个坚强的革命者决不能一落入反动派之手便一味求死,同样重要,甚至可以说更为要的,他得设法“求生”。他不但要取恢复自由来继续革命,而且还要利用被捕后的特殊环境——监狱、法庭等等——来进行特殊方式的斗争。况且就目前我国的革命阶段和实际情况来说,很多时候还达不到需要面对选择死亡的境地。

如何在敌人的魔掌中争取生存、自由、减少监视和重视以便更好的继续效力革命,同时却绝不因此而给革命组织、革命事业带来任何较大的损害(而且要在可能限度内带来好处)并使损害较低到可以承受和能够提前预料到的程度内——这乃是每一个真正革命者必须郑重研究的课题,也是今天的革命组织领导者需要关心的一个问题。为的让同志们一旦被捕后有所遵循,组织的领导必须根据反动统治的实际情形,充分研究和吸收半个世纪来各国革命者的切身经验,归纳出一些必遵必守之道,确定出若干可取与不可取的正反态度——这对于革命者的教育与锻炼来说,其重要性虽不能和思想与品德的培养相提并论,但也是必不可少的工作。

本文以下简略谈五个问题(更多内容望未来的同志补充):

  1. 几种国家类型和它们对革命者的镇压特点
  2. 被捕时承认不承认自己是革命者
  3. 被捕时可不可以供出党的机关与同志
  4. 被捕时如何对抗敌人的一些镇压手段
  5. 如何预防敌人的镇压

二.几种国家类型和它们的特点

在讨论之前先得说明另一个问题:在目前世界上能够镇压与逮捕革命者的究竟有哪机种反动政权?

我们根据国家特点不同(尤其是镇压特点的不同和那些决定了不同镇压方式的那些国家特点)进行了分类。

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其中第三类替代了原文作者的第三类)。我们从对付革命者镇压特点、镇压策略和国家性质着眼,目前世界上的国家大致可以分成这三类:

  1. 充分实行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国家,有如英、美、法、日、韩等。
  2. 传统形式的,公开的实行法西斯式或半法西斯式统治的国家,有如俄罗斯、印度、以色列、拉丁美洲部分政权,以及以不同程度实施军事独裁的资产阶级性或半封建性的国家,如泰国、缅甸、阿富汗、伊朗、沙特、阿联酋、以前的旧中国等等。
  3. 修正主义国家,如以前的苏联、现在中国、越南、朝鲜等等,而本文主要讲中国。
    当然,哪怕是同一类型中的不同国家,他们之间的差异也是很大的,镇压革命者的许多特点、策略也是有所不同的,这完全是由于它们的社会的政治经济条件、历史传统影响所造成的。但从大的方面共同性特点来看,主要可以分为这三类。

A. 第一类国家

在第一类国家中,一般说,名义上是没有或很少有政治犯和政治罪的(但实际上又是有的)。西方虽然标榜政治自由,但美国至今仍有几位在狱的政治犯,很多都是上个世界黑豹党和民权运动的重要人物(当然这个人数比其他两类国家要少得多)。反对现有统治的人,只要他的行动不超过政府制定的法律(例如武装斗争),他通常不会被捕(但有时也有可能莫名其妙的罪名下遭到迫害,只是不已政治犯的名义,而是用行政手段和其他罪名,所以实际上还是存在政治犯)。名义上思想不入罪,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确有相当大的自由;但另外一方面,这又是和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大量以其他名义打击异见声音、长期妖魔化宣传共产主义、用各种手段大量收买和利用各种群众组织、不允许真正的革命组织出现(以破坏国家安全为名)的手段相补充的。

所以在这类国家,虽然在结社、建立群众组织、游行、宣传方面有了更大的自由发展空间,但另外一方面资产阶级又在这个基础上利用各种方式打击和限制真正的革命力量发展。他们经常收买、误导和利用群众运动,当作打击他们政敌的武器,使群众运动成为他们在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重新瓜分政治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所以,一方面各种资产阶级出于他们的政治经济利益去收买或利用群众和各种左翼组织,一方面资产阶级各派对于那些真正起到威胁政治力量他们也不惜用各种法律手段和其他手段(比如暗杀)来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对于过分的活动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集团也会积极进行镇压(部分类型的游行,或如进行了破坏行为和政治要求高的那些较高程度的游行示威等等)。

总的来说,这类国家有一定的政治空间,相比其他两类国家有更大的活动空间,但也只是形式上的。这类更大活动空间同样被各色资产阶级利用来起来实现自己的野心。革命分子不仅要面对处于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集团的针对,也要经常和各种资产阶级派别打交道,但对于革命分子的压力而言,由于资产阶级相对分散和资产阶级各派别之间的内部利益冲突,导致了他们有时难以聚成一团或难以行动一致。

但进一步分析、总结和这类国家的特点和斗争策略就是今天的中国革命者难以完成的了,也不是本文的重点。以上只是简单论述。

B.第二类国家(主要采用原文作者经验)

在第二类国家中,一切反对派与反对党事实上都不容许存在,任何“持不同意见者”都会受到严厉与残酷的迫害,虽然严厉与残酷的程度会因时因地而有所不同。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想谈一点中国革命者在这方面的经验。

中国国民党镇压革命者的办法,自从它于一九二七年夏秋之际公开反共时候起,直到一九三○年代初期,中间有过极大的改变和“改良”。简单说,在初期,他们用的是暴风骤雨式的穷追猛打,目的在于肉体上消灭革命者。在后一时期,着重点却移转到文火烹煎式的长期迫害,目的是要在精神和思想上摧毁革命者(这个转变多少也反映着国民党统治的趋于相当稳定,表示它有了若干自信。——注)。在前一时期中,被捕的革命者在严刑逼供后,多半就其案情的大小,被判处枪杀或者监禁。他们并不要求革命者放弃思想,他们对“思想改造”毫无兴趣。到了后一时期,由于特务组织愈来愈严密,侦缉技术愈来愈高明,每次破获革命组织,大抵是“一网打尽”,故于破获后较少需要刑讯,在多数情形中,都是一上手便注重“思想改造”了。

改造的第一步是要你“自首”,要你“自动”说出与写出你的组织关系以及你的“思想悔悟”。如果你供出的组织情况确实让他们续有所获,由此证明出你已与敌人合作,那你多半会很快得到自由,而且得到“工作”——参加他们的特务。在此情形下,你的思想当然已“改造成功”,不再有任何问题。

假使你拒绝“自首”(绝大多数的革命者都能拒绝的)。假使人家的软硬办法都无法使你立刻倒下,那么,他们便改走第二步了。他们并不把你杀害(除了极少数他们认为特级要犯之外),也不判你固定年数的刑期。他们将你送进一些为“洗脑”而特设的机构(最著名的当是所谓“反省院”),让你接受无期的精致的、由虐待狂专家们研究出来的一连串的精神迫害。他们要你“学习、研究”、“思索、反省”。要你不断将学习的心得写出来,不断提出“报告”,不断和那些“教师”们谈心。最后,他们要你发表一份“悔过声明”,或者签署一份公式化的“悔过书”,然后加以释放。如果你不肯照办,那就无限期“反省”下去,直到你“自然”死亡,或让人家将你人工消灭。

陷进了这样一个炼狱,你应该怎样办?

原则性的答复是简单的:革命者应该忠贞不渝,绝不能在思想上与政治上对敌投降。要想做到这一步,根本没有什么具体方法。这儿全靠你自己的思想坚定,全靠你对革命抱有献身精神。至于如何才能有这样的思想基础与牺牲精神,那不是被捕以后才发生的问题,而是在此之前,从你一开始参加革命就发生的自我教育与品德培养问题,这个问题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

这里我想约略谈谈的是当年不幸被送国民党反省院的革命者所采取的一般态度。据我所知,经过一个或长或短的不合作阶段后,他们中间大多数与敌人虚与委蛇,写些不痛不痒,不着边际的所谓“心得”和“报告”,最后签署一张千篇一律的“悔过书”,获得自由。这种情形是否算作叛变?

对于这个问题,当时的革命党(中共与托派)是具体对待,个别决定的。中共对于从反省院出来的党员,不曾表示过一律歧视(至少我不曾听说过有这种歧视)。有时候还设法帮助在狱党员克服困难,例如抗战爆发时从北京监狱里放出来的几个干部:刘澜涛,安子文,李井泉等人,当时还是由中共中央决定,要他们办理例行手续而出狱的。

托派也有不少人给送进了反省院。大多数表现甚好。他们虽然也跟别人一样,采取种种方法来回避正面冲突,但对“思想改造”的压力始终能够抗拒(拿尹宽来说吧,他发表在南京反省院刊物上的文章竟是讨论“煤气灯的改良”)。这些同志出狱时当然也被迫做了“具结”手续,组织对他们却无丝毫歧视,并且出狱不久便让他们重新参加工作(寒君同志还被选入领导机构)。后来,这些同志几无一例外地为革命献出了他们的生命。可是也有表现很坏的,有如刘仁静。他在院内与敌人积极合作,担任“学生会”会长,写了洋洋大文来发挥民生主义。托派中央因此便把他开除了。后来他也就索性去给国民党工作。

这样具体与分别地看待革命者抗拒反动统治者的思想迫害。由此判断某些情形无亏于革命者的德操,而某些情形则应视作变节——这,我觉得是合乎情理,也符合于斗争的实际。

要知道,慷慨从容地走向刑场固然不易;但要长年累月、日日夜夜和“科学”的特务们去打交道,而且要在精研细磨的压榨机下坚持不倒,实在也非常非常之难。革命的领导者对于这些不幸的同志,其责任决不在于颁发一些陷阱式的“指示”,而在于设法帮助他们渡过与克服难关,帮助他们成长。不能抱有那种“极”左见解那样,认为一切被捕过的党员都不可靠,一切从反省院出来的人都是叛徒,这种说法非但绝顶荒唐,而且事实上恰好帮了反动派的大忙!因为他们费尽心机而未能完成的工作——即未能使最大多数的受难者变成“不可靠”与“叛徒”,却由革命党自己的领导机关代为完成了。

C.第三类国家

原文作者把第三类国家分作堕落的官僚主义的工人国家(原意指苏联和中国镇压托派),这自然是荒谬的分法。因此,我完全重写了这一部分,打算补充今天对我们来说特别重要的部分。

对我们来说,第三类国家应该是修正主义国家,比如前苏联,现在的中国、朝鲜、越南、古巴等等。这类国家中又有不同,而这里主要是讲中国,服务于今天中国的革命实践。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则属于不同于上两种国家的第三种国家。即很大程度上实行了法西斯专政,但又保留了传统上的、形式上的马列毛意识形态,是名义上认可马克思主义(当然是阉割掉革命灵魂后的)的国家;按大家都能理解的话来讲就是中国特色,或者说修正主义特色。

中国一方面是采取了法西斯专政的国家,这就导致它存在第二类的国家的部分特点,如不允许存在任何形式的反对派,镇压一切公开和他们能够找到异见声音。但主要来说它的还是第三类国家。

修正主义国家有一个特点,就是过去曾经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然后复辟为了今天的资本主义国家,他们在形式上不同程度的保留或承认马列毛主义意识状态的地位(朝鲜已经完全不承认了),不同程度保留了过去革命党的组织形式或部分成员,承认过去的革命历史和革命经历(当然是不同程度的曲解了的),不同程度的被过去社会主义时期的政治经济条件和历史运动所影响。

这几点对于现在中国来说,对于我们来说,几乎都是修正主义国家中条件最好的,即几个修正主义国家中最大的在形式上保留和承认了马列毛主义的意识形态(如古巴、越南、老挝只是名义上承认马列,而朝鲜宣布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了)、也保留了过去革命党的组织形式和成员最多的国家(中修各级组织机关还是名义上承认马列毛的,很多老同志包括文革老同志还存在)、也是承认过去革命历史和革命经历的国家(但不承认文革是正确的,不过其他几个国家也没有经历过)、也是最大程度受过去社会主义时期的历史条件所影响的。

造成这个特点的缘故,主要是毛主席领导的文化大革命导致的,这迫使中国的修正主义更难脱离马列毛的皮来进行资本主义统治。所以中修也就需要大量的发展他们所需要的那种“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党员”,宣传他们所需要的那种“马克思主义”。这一方面这就给我们宣传马列毛主义和发展马列毛的革命力量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另外一方面也就给敌人的镇压增加了难度。这一特点很大程度上就限制了它作为法西斯国家对于革命者进行镇压的作用程度和作用方式,也就是反过来决定了它的镇压特点。

基于这种特点,他们处理真正共产主义者的方法、过程也会有所不同。原则上,他们一样也会去尝试打击一切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不间断到处搜捕和破坏他们能找到的一切革命人士和革命组织。但另外一方面,他们又要把自己打扮成真正社会主义者,宣传着他们的“马克思主义”,维护“共产党”的统治。维护假马克思主义的统治,假共产党的统治,然后不断消灭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和真正的共产主义就是这个镇压机关的目的。

所以,对于那些假“马克思主义者”,有许多他们是不会去打击或者重视的,有的他们还很尊敬的,或者干脆是他们统治集团的一员。因此,我们宣传和组织工作,在一定的范畴内以较好的方式进行,在他们可以容忍的范畴内,他们也是不会重视,就算逮捕了也难以下死手的。并且对于他们来说,迫使被镇压者在思想上改变远比监禁、物理消灭要划算得多,这一点对于他们来说比以前国民党还重要,虽然到了更加严重程度这就不一定了,但客观来说这就给我们提供了更多伪装等形式的斗争的空间。

如果你不讲条件对着和他们干了,反而容易引起他们更加严厉的大家和后续不断的重视,相反有时候我们适当的装怂了或表现得不那么“极端”,他们一般不会加强力度(除非我们暴露了更多重要的机密和做了更严重事情被他们发现了),经过一段时间的小心翼翼和低调后,一般也就没什么大事了。自然这个方法也只是限于一定条件内,在不同的时期,即使是基于同样特点由于阶级斗争形式和斗争具体情况的不同也会有其他斗争方法,有时候也需要主动斗争。

但总的来说,我国的特点就给我们造成了许多斡旋的空间。在一些合法工作的领域内工作时,或者被捕后,我们很多时候就可以适当的装扮成一个合法的马克思主义者,表现出和特色的意识形态亲近、相近或者至少不是明确的敌对形式,这就会使我们被捕的风险变小和被捕后遭到的重视程度与打击程度减少。

我私下和其他同志曾有过一次交流,有一句很黑色幽默的话是,“过去修正主义者扛红旗反红旗,我们现在也是扛红旗反‘红旗’;修正主义经常装扮成马克思主义,我们有的时候也需要装扮成修正主义。”以前的修正主义者在文革中浑水摸鱼,我们今天也要借助他们的空间浑水摸鱼。

并且对于我国的情况来说,打击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和革命组织的行为很多时候本来就是一件不利于形象(这和他们目前赖以存在的统治意识形态形式、执政的合法性相冲突)的事情,如果被大肆传播出去是可想象到的会破坏他们的意识形态和宣传舆论根基进而动摇他的统治的。所以他们对革命者和革命组织一般倾向于精准打击,倾向于进行比较秘密的和小范围的抓捕和打击,这是要避免让更多人涉及进来和更多人知道。

他们一般也不会大肆和公开宣传这类镇压得力事情,反而到处封锁类似的消息传出,这和传统第二类国家(比如以前的沙俄和日本、旧中国等等)公开判刑和处决革命者与共产主义者等截然不同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公共的关注、舆情和群众支持对保护受害同志与减少损失与迫害来说显得更加重要。

三.被捕时的斗争

在不同国家,针对着反动统治者用以镇压革命者的不同手段,受迫害的革命者自应采取不同的对付办法。

现在来谈前文的五个问题中的第二个:革命者被捕后可不可以否认自己的身份?
这也就是说,如需获得释放,革命者是否可以对敌人不承认自己是革命者,隐藏自己的立场,说人家捉错了人?这个问题在第一类国家中根本不存在。因为在那里,你很多时候可以堂而皇之地做一个革命者。这里的否认与承认,只能表示一个革命者立场的取舍与变更,它与反迫害斗争的策略绝无关系。这个问题主要是发生于第二类国家和第三类国家中的。

当年中国的国民党统治之下。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期与三十年代初期,国民党摧残革命者的手段是既残忍而又无能的。他们盲冲瞎撞,乱捉乱杀。在这中间,非共产党员的普通人亦有被捕与被杀的,而少数真正的共产党员,却有因证据不足或其它原因(如赎买之类)而幸获保全生命或得到释放者。因此,革命者于被捕时,大可以报一个假罪名,否认自己为共产党员。这样的结果是,曾经有一个时期,被捕者以不承认自己为共产党员作为坚贞的表示,而以承认自己是共产党员作为软弱的证明。这与革命前的俄国情形恰好相反。在沙俄时代,一个革命者被捕后如果否认自己,那就等于背弃信仰了。

为什么有这个不同呢?主要因为当时的俄国虽然是一个警察和宪兵横行的国家,亦即更接近于我们今天第二类的国家,但它多少已经采取一些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形式和法制。处理被捕的革命者,至少在形式上是要通过法院的。革命者经常有机会为自己辩护,因而必须为自己与革命辩护。在这种情形下,谁若否认自己的身份与立场,当然不能算是欺骗敌人的一种策略,而是背弃所信的一个原则问题。

其实,即使在当时的旧中国,乃至在一般的秘密特务盛行的国家中,革命者以否认自己身份来欺骗敌人的这个办法,也只适用于一个极为狭隘的限度内,只适用于一个极为短暂的时期内。具体来说,只有你是个并不知名的党员,只有敌人未曾或未能证明你是知名的某人之前,你才不妨来这一手欺骗。等到敌人终于从人证(党的叛徒)、物证(被搜出的文件等)证明你是一个共产主义的革命者,这时你就该置生死于度外,抛弃一切侥幸心理,勇敢承认自己身份,理直气壮地为你的立场辩护,准备接受任何牺牲的代价。此时你若仍旧一味抵赖,或抵赖不能而声明你反对或放弃革命立场,那么,不管你这样做是出乎真心或者假意,你总已玷辱了革命者的品格,总已给革命党与革命事业带来了严重损害。

  但是,承认自己是革命者是否意味着可以对敌人说出组织秘密与同志们的姓名和地址呢?这就是我们上述的第二个问题想要谈的。那么革命者对于这个问题是否也和对于第一个问题一样:在某些情况下坚决不说,在另一些情形下却应该直说呢?绝对不是!在这个问题上革命者的态度应该是清楚明白、直截了当的,那就是:绝不许可说出革命组织的机关,绝不许可说出同志们的地址,免使组织遭到破坏,同志们遭到逮捕。不然的话,他便已背叛了党,背叛了革命,他已成了叛徒。

  革命的立场和主张可以坦白承认,而且遇到机会,譬如在法庭上,还应该充分发挥竭力宣扬。这样做,不但无损于革命,而且大有助于革命,在第一类国家中,这种机会会很多;在第二类和第三类国家中这类空间会相对小许多。革命者的主张是唯恐人不知的。而革命的敌人,不论在那一类国家中(连第一类国家在内),总是要千方百计来压抑、禁绝,或者歪曲革命者的立场。

第三个问题:被捕时可不可以供出党的机关与同志?

至于有关革命党组织的具体情况与成员们的姓名地址,只要党是被迫处于非法状态中的,那就必须保守高度秘密。每一党员的起码责任就是要在任何形式的迫害之下,都不对敌人泄露这些秘密。

现在来谈谈第四个问题:如何对付迫的思想改造。

当一个革命者在敌人的监禁下,当敌人强迫他放弃或改变自己的思想(这里主要是政治立场)时,革命者应如何对付,才不致造成更大损失或危害革命?

在前文的第二类国家中已经部分涉及的这个问题。以下在补充第三类国家的情况。

对于今天的中国和目前的形式而言,我们面对镇压力度还远不如前文国民党那个时期的高度。而且今天的镇压机关是不会要求我们形式去放弃共产主义思想的(当然他的实际目的是这样),所以这里就面临了一个冲突,他们想要我们的“共产主义思想”更温和一些、更官方一些,我们在一定的范围内、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这样做的,对于目前而言,这似乎已经是大多数情况下应该采取的策略,用来减轻后续的打击和关注、恢复重新进行革命工作的条件。

当然,这只是由于革命发展的阶段还比较低、被捕者被查出的进行的革命活动也比较低所导致的,所以在不同时期和不同情况下这个策略也不一定就是对的。只是由于第三类国家的特点,给我们增加了更大的斡旋空间,使镇压的更多停留在初级阶段和在镇压的初级阶段间给我们增加了更多的进行伪装的空间。

就我们经验而言,特色的警察一般会我们各种政治问题和历史问题打探我们的意识形态,特色警察本身就是经过政治训练的(学修改后党史和上级精神等等)。面对他们的思想工作有人曾经对不同采用过两种不同的策略,一是积极辩论和反灌输的策略、二是装怂认怂的策略。自然,进行这两种策略时都要以不能破坏革命作为原则。

从结果来看,由于我国的特点,两种策略都有各自的收获;很久以前进行第一种策略时,我明显发现了大部分警察的政治、历史观和意识形态漏洞,缺乏最基本马列毛主义理论基础,特色人的思想居多,通过个人的辩争和对他们提出的种种问题的找出漏洞和宣传真正的马列毛主义和历史事实,虽然他们表面上难以接受并有时候拒绝和我进一步讨论而找其他话题转移,但在这个过程中也能明显感到他们政治观点的略微动摇,于是就把我视为了一个麻烦,审问我的警察在这个过程中经常出去打电话和其他人沟通,更多像在和上级沟通怎么对付和处理。后续也不断联系我的家人、上司和朋友拜托他们盯住我并持续询问我的表现(我的家人、朋友和上司都告诉了我这个情况),也还定期性的、持续性的关注和回访我很长一段时间,即使换了城市工作后续依然让各地警察来找我,陆续遭受了几次打击(虽然也有其他原因),但总的来说这也的确很大程度的影响了和阻碍了我恢复工作。

我进行过的另外一个策略,就是装怂、认怂的策略,在警察提出那些涉及我表达政治立场和思想倾向的问题时,我都采取了更温和和官方的态度、或者乐子人的态度,这是和我那时公开行动已经非常克制、表面活动非常保守、警察得知的线索非常少的情况相适应的,这次一过,虽然也问了我上司情况(但通过上司表现来看,警察甚至没告诉他为什么要他注意我,警察在要求我去警察局时候像是避嫌似的也不给公司说清具体的政治原因,于是我后来很轻松就在雇佣我的企业那蒙混过关了),而其他手段几乎没有用上,并且很快就没有后续展开,相比之前遭到的打击要轻松得多。

所以我现在总结来看,在我国目前这个时期,在大多数时候,我们应该采取第二种策略。可能只有革命特别高涨的时期、或是被捕者从事的工作属于特别重要又被别公开而被群众所熟知并由巨大政治影响等情况时,第一种策略才是应该进行。

但无论怎么说,我国的情况明显不同于前两种国家,不能教条主义的去盲目照搬以前的经验,应该基于我国的特点和具体情况来决定具体的应对策略和方法。但基本原则越不能丢,就是不管进行什么策略、什么情况下,都要避免革命力量遭受更多的任何较大一点损失和破坏,不能出卖其他同志和组织的机关。

但事物也是变化的。我们也可以预测到,随着阶级斗争的激烈化,未来敌人对付真正革命者也只会加强手段和加强打击,未来考验这会更多,方法也会有所变化,这就是本文所不能解决的了。

四.如何预防敌人的镇压

我国革命有不同阵线和不同的工作领域,对于不同环境来说,由于工作特点和环境的不同,预防的手段也是不同的。

对于在公开与合法领域的工作(比如墙内工作)中,在敌强我弱的形式下,我们就不要打着革命口号、搞先锋队和组织工作的名义去进行活动,这是很危险的。哪怕是打着马克思主义的名义活动有时也是会被注意。但是,我们名义上以去政治化的名义去活动,活动中又一定程度上以合法马克思主义的伪装形式去实际推动革命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推动和保护更危险的秘密工作、线下工作、工人工作),在敌人不容易发现、重视或者可以容忍并且可以被我们很好利用起来的条件内去工作,那么我们也可以相对安全的把合法领域、公开领域的革命工作很好的和自觉的发展起来,也能做到实际上使这些工作为更急秘密和直接的革命工作服务。

对于这个领域的同志来说,主要方针应该就是当油条,高度伪装、浑水摸鱼、争取群众。工作内容是利用公开和合法工作发展真正的革命力量。要让敌人不容易找到我们、不容易发现我们和很少逮捕我们,以及被逮捕时也难以重视我们和进一步发现我们真正背景进行打击,平时也要多争取群众,使遇到危机时能够团结群众的力量保护革命成果和自身。

而对于本来就做秘密工作的同志来说,保护自己的方针会有所不同。他们本来就很少做合法工作,也很少公开活动,做得都是更加秘密和危险的事情,也很多工作也不是广泛的那种会暴露自身真实信息给许多人的群众工作。所以对于这部分工作的同志来说,如果有必要,他们反而是需要少进行合法与公开的工作,需要更加低调,一般情况下他们的斗争方针应该是尽可能减少自己暴露的可能,使自己一开始就不会暴露为主。这样他们被发现和被捕的可能性就会少很多。但另外一方面,如果这样情况下还是被捕了,那就意味着他们的秘密工作被不同程度发现,他们进一步辩解和伪装的空间、群众与公共舆论的保护都是要小得多的,敌人也是更想要进一步打击的,而斡旋空间就会小很多。

很多时候,两者被捕的都是都可以尝试先进行伪装和辩解(只是前者空间更大),我们可以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乐子人、特色人、改良主义者、合法马克思主义者等等(根据具体情况来),这是要减少革命力量遭到进一步破坏或暴露的可能(当然,这很多时候也是在保护自己)。在很多时候我们在这里都有大量的斡旋空间和保护革命力量的余地,不讲条件的直接一上来就大大方方承认自己是革命者和真实立场恰恰是最愚蠢的行为,这只会增加敌人的重视和发掘和打击力度,也不利于组织与个人的未来工作的恢复和展开。当然,这种伪装斗争的策略也是有条件的,当敌人已经通过人证(偷袭的叛徒)、物证(搜到的材料或挖掘出来信息的时候)搜到足够充分的证明我们的真实立场和实际行为的时候,我们也不用完全抵赖了,可以基于他们新发现的确切材料(没有到我们面前给我们确定之前一律不承认,要想挤牙膏一样)再进行新的谎言和伪装,如果他们要进一步搜寻和追问更多重要的组织机密或其他同志的信息,那不管怎么样、用什么办法也不能答了。大不了装死、一言不发,绝不透露任何相关信息。这种就是最危险的时候了,也没有什么更好办法了,只能拼命的死保,保护革命力量的发展始终是我们最重要使命。如果以前的预防工作和前面的因对策略做得较好,这种情况相对较少的,但也不排除叛徒的可能、技术和我们自身工作的疏忽所造成这种局面,但我们也必须要有面对最危险局面时不出卖组织和同志的觉悟。

再做一个补充。面前我国镇压革命者的大多数情况还是非常低级的,但也可以分几个阶段。就我所知而言,可以分这样几个大致镇压阶段(但不一定,也有可能集中情况混合):

  1. 单纯的打电话警告
    这种情况一般是墙内或其他公开活动被得知了,而且情况也不严重,或者被找者是初犯。于是只是打电话警告。这就意味着我们公开活动的策略有问题,有些地方搞得过火了或露馅了。如果只是这样,这完全是小问题,调整策略和方法继续干。
  2. 请喝茶
    打电话请你去派出所或警察局谈话的情况,这就是请喝茶了。关于去不去也有选择。我们可以看他有没有正式的文件,有没有用公用电话,要求他报警号和原因,没有的话我们可以要求他提供了后才去,很多新人直接不问黑白就去了,这是一个误区。我们可以适当的给他增加麻烦,因为一般轻微的喝茶打击单纯是上级或网络部门的指示而没有正式程序进行的,我们可以适当反击这一点。如果他都提供了,我们就必要去了,如果是这样说明情况应该不是那种轻微的程度。但不管喝茶是什么程度,警察都会试图调查我们行为和政治态度,只需要看前文就行了。并且喝茶大多数时候他都会让你写给悔过书,内容千篇一律的都是要求你大致放弃极端思想、承诺不搞类似活动等等,几乎所有被捕者都遇到过这种情况。是否写根据我们具体情况和策略来定,如果我们现在需要进行第二种策略,写这个也没什么,避免他们后续重视我们,我知道之前一个拒绝签写的同志因为这事后续被当地警察局上门很多次盯了一两年直到他变得温和为止。我们不应该把被迫写过这种东西的同志另眼相看,除非他做过上述违背原则的过分行为(那就要视情况而定了),因为我们也不打算遵守这种东西,有的同志甚至写过好几次这种东西,但他依然干革命。
  3. 上门请喝茶
    这种程度就更严重一些了,一般一个正式的警察上门去学校或家里找你,请你去喝茶,在程序要求和时间上还可以有斡旋空间。有的是请你去警察局,有的是请你在学校某个办公室谈话等等,到了这一步一般也就会影响到你的日常生活了。造成这种缘故的有很多,线下可疑活动或是墙内搞组织到一定程度也会造成这种后果,但一般来说到最后只有要认怂没有他查到的过激行为,以及拜托周边人关注你一段时间后就结束了。但你的家人、单位或学校怎么看待你和你怎么解决他们的问题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如果你明显的线上组织活动,他还会要求查看你的手机,情节严重的他还要没收一段时间进行调查。
  4. 上门抓捕
    这种程度更加严重一些了,根本不允许你解释,直接要带走你。这种程度就比上门那个更加严重一些。但总的来说,认怂、加小心谨慎行动后一段时间还是可以消除。
  5. 突然袭击
    这种程度就是认为你有更大的嫌疑或希望通过这个手段找到更多线索(并且他们已经比较确认你存在线索了)。这种一般的墙内工作很难到达这种程度,除非他墙内公开组织人线下活动并且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我们认识的同志就有一个这样),在自己的住处莫名其妙早上就有一堆人不知道怎么进入了他的住处把他带走了,然后带去公安局专门审问,甚至抽血、验尿、录声纹、录指纹等等。并且走之前还把他住处翻了一遍,带走了一切可以带走的电子设备和待字的本子或书籍进行保管(后面过了大半个月才还)。
    如果真的被查出来进行什么危险活动那就是自然会到另外一种程度了,但我们还没有遇见过。由于那个同志搞过线上工作,并且要求其他几个同志一起去线下一个工厂工作,所以引起重拳出击。而警察们愣是什么其他的都没查出来,他们原本怀疑他们要去组织工人什么的,但他们确实还没有这样做。但不管如何他们还是后来被关注了很长一段时间,影响了他们生活。
  6. 跟踪
    这是一种特殊的情况。我也是听其他同志讲起。根据几个例子得出,警察一般是觉得他有什么敏感活动或有什么组织人士接触,所以派人秘密跟踪,而不是一上来就去打击。但警察有时候是先找一遍、警告一遍,然后再派出人跟踪,这就提前给同志提高了警惕,发现了有人跟踪。但据被跟踪的同志说,这些警察也不难发现,甚至他说有些业余(毕竟也是混工资的),带着耳机和麦克风一直跟着他还和人说话。已知几个案例中,有海外联系和国外组织见面被发现的,有间接参与过一次讨薪活动而在网上到处宣传被盯上的等等。
  7. 监禁
    这类情况如果是现在的例子,很少听说,还没有实际了解过。这是对于我们所知道的文革同志而言,他们普遍都经历过十几年监禁。特色就是直接给他们判刑定罪,根本不容什么辩解,完全看法官的态度(态度好就可以稍微缓行一点),他们的斗争策略就是死不投降(也有投降了的,但对其他老造反派来说几乎不和他们往来了,那些人也得不到什么好的历史评价了),也不供出别人也不承认文革是错误的,复辟时特色没有放过他们的意思,后来生活也比较艰难,出来后有的也被持续关注,但总得来说关注得不算严,除了那些后来又去进行活动的。但他们的经验对我们的实践阶段而言还比较远。但这也说明,当阶级斗争激烈的时候,我们目前经验和策略就会不够用,而且斡旋空间也会随之几近消失,所以我们也不能对敌人抱有幻想,也要有牺牲的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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